首页
通知公告
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山西师范大学2023年学院国内合作(校友工作)考核指标内容及考核计分细则

时间:2023-12-25 作者: 来源:

一级指标

二级指标

分值

考核单位

7.交流合作

7.1组织领导

10

国内合作部

7.2日常管理

30

7.3走访联系

20

7.4工作成效

30

7.5社会反响

10


山西师范大学

2023年学院国内合作(校友工作)考核计分细则

一级指标

二级

指标

计分办法

7.交流合作

7.1

重视国内合作工作和校友工作。有国内合作工作(校友工作)领导小组(2.5分);有学院校友分会(2.5分)。有一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分管(2.5分);有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(2.5分)。

7.2

年初有国内合作工作和校友工作实施方案或计划(3分);对一院一县一校一企一厅局(处)“五个一”工作有详细安排,明确拟联系的县、高校、企业、厅局(处)及对应走访时间和完成目标、责任人(3分);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相关会议部署工作(每次2分,共4分)。

每学期有书面总结报告(每次2.5分,共5分);根据学校工作需要,及时提交有关成果数据和支撑材料(3-5分);有较为详细的交流合作信息数据统计资料(5分);有较为详细的校友信息数据统计资料(5分)。

7.3

积极走访和接待所联系的县(市、区)、高校、企业、厅局(处)(每次1分),每参加1次学校层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(1分),每接待一批来校研学的中小学师生或企事业单位团队(1分)。此项最高合计10分。

联络走访校友(每次0.5分,最高计2分);校友论坛、报告、班级返校聚会等活动(每次2分,最高8分)。

7.4

学院与地方、企业新签订合作协议或建立合作基地(每个5分);对外合作有横向项目或合作工作取得实质性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(每项5分);推动县(市、区)、大型企业和学校层面达成战略合作(每个5分)。此项最高合计25分。

积极挖掘校友资源和社会资源(2.5分);所在学院校友或联络校内外各单位或个人向学校基金会、相关部门、所在学院进行捐赠,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捐赠、图书捐赠、物资捐赠等(2.5分)。

7.5

有校内外媒体正面报道(每篇1分,最高5分);有合作单位正面评价(2.5分)、社会各界正面评价(校友、社会评价2.5分)。



关闭